近日,西平县人民法院盆尧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,调解后当事人积极履行调解书内容,现已履行完毕。
原被告经人介绍认识一段时间后订婚,原告按照农村风俗习惯给付被告见面礼、彩礼及钻戒一枚。定亲后,原被告因感情发生变故,无法按照婚约结婚。原告诉至西平县人民法院,要求被告返还彩礼。案件受理后,张欣广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,认真倾听双方的诉求,并从案件事实、当地的风俗习惯、经济水平等多方面引导双方换位思考,互相体谅,从情、理、法多角度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,消除双方对立的负面情绪。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,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,被告返还原告彩礼80000元及钻戒,当事人现已自动履行调解书内容,该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,实现了真正的案结事了。
在今后的工作中,西平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“调解优先”原则,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、推动和保障作用,积极开展诉前调解,强化诉源治理,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,达到“案结事了人和”,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。(冯占华 王嘉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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